锲而不舍,学而不止。

论【道】

   六十六【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】

   这一章节再次强调智治之害,法治为上。

  【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,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

  “古代善于为道的人,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,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。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,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。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,就必然会危害国家,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,才是国家的幸福。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,就是一个法则,经常了解这个法则,就叫做“玄德”。玄德又深又远,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,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。”

  智治顾名思义就是依靠智慧来治理,按照当今的理解应当是极为正常;这叫管理得当,治理有方。可是现实生活中恰巧就是依赖能人管理使得秩序混乱。也许受惯性思维的影响,一时很难理解。

  当今家族式的企业管理秩序想必大家有目共睹,这里就不多说。想必都知道铁面无私的包公吧,最有名的就是斩杀自己的侄儿。按理包公是足智多谋管理能力当属极强,在斩杀侄儿这个案例上合情合理,可是一系列情感方面的纠结使得包公有着难以摆脱的愧疚,这愧疚源于道德情感。按照法治的原则;当法与道德冲突时,法应当让位于道德。所以包公完全可以回避这个案件,可智治绑架了他,使他觉得这责任不可推卸。

  在大众面前包公是大公无私,然而在嫂娘眼里包公是只为官位的无情无义之人。因为在嫂娘心里认为这么有智慧的包公,只要稍微动动脑子,不说为自己的侄儿脱罪,起码死罪可免吧。或者交给他人审理,别人肯定会买面子。其实在道德范畴里,嫂娘的这个想法完全符合情理。因为亲情是道德的“原生系”,她是无限度地包容。作为包公这起码的亲情则是道德的最基本要求,可是包公却将情亲砸碎,成为智治的牺牲品。

  如果法治,历史上“玄武门兵变”,“ 靖难之役”,等一系列骨肉相残的悲剧都可以避免发生。所以说智治多酷吏,酷吏必添乱就是这个道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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